北京铁警刘鹏颐:春运路上的“守护人”******
中新网北京1月12日电 (邓有林)1月11日,春运第5天,北京南站乘车旅客明显增多。在北京南站东落客区的进口外,温度低至零下,天刚微亮,刘鹏颐和同事就走上岗位,他们穿着厚实的冬执勤服,认真地对进站旅客进行身份核查。
期间,一名老人行动不便需要坐轮椅进站,刘鹏颐见状马上小跑过去,帮助家属将老人从爱心通道护送进候车大厅。
刘鹏颐今年35岁,是北京铁路公安处北京南站派出所执勤警务一队队长。今年是他参加公安工作的第11个年头,他也将在岗位上度过第5个春节。
北京铁警刘鹏颐为旅客提供帮助 毕雨晨摄 摄刘鹏颐家住北京通州,回家仅需1个小时的车程,但投身守护平安春运的大潮,他成了万千旅客团圆路上的“逆行者”。春运是铁路民警一年中最忙的时候,但这种忙碌很有意义,每次接到旅客报警求助,看着旅客着急,他也着急,为旅客排忧解难后目送旅客踏上归途,他才放心。
候车大厅东侧有一间警务室,执勤民警办公休息都在这里。“刘队年轻,有责任心,工作时他都在站区一遍遍地巡逻巡视,总有使不完的劲”,执勤一队队员陈晨和刘鹏颐年龄相仿,平日里工作搭档默契,在他心里,刘鹏颐是朋友也是榜样。
中午时分,派出所食堂将盒饭送到了执勤室,刘鹏颐是最后一个回来吃饭的。他坐下的第一件事是从腰间取下电台放在桌前,方便有警情时能第一时间回应出警。执勤室里没有多余的杂物,办公桌内侧整齐地摆着一排正在充电的电台。饭吃到一半,电台里传来警情,一个小男孩在站区和家人走散了,刘鹏颐放下饭盒,拿起电台一边询问孩子的衣着特征,一边快速走出了执勤室。
“春运车站旅客多,小孩调皮,父母稍不留意就会走散了”,这样的求助警情时有发生,刘鹏颐处理起来游刃有余,他先联系了车站广播,发动旅客帮助寻找,然后又部署队员分头行动,重点留意卫生间和商铺,很快孩子就找到了。
火车站不同于其他公共场所,旅客丢了行李,有家人走散了,如果不能尽快帮助他们找回来,就会耽误行程。为此,刘鹏颐工作中一直坚持两个信条,接警要快,处警要准。快源自于责任心,准靠的是长此以往的工作经验。
北京铁警刘鹏颐(右) 毕雨晨摄 摄有一次,刘鹏颐接到旅客王某报警,称其候车期间丢失了一个笔记本电脑,具体丢失位置想不起来了,由于列车马上就要检票了,王某十分着急。安抚王某情绪得知他的行动路线后,刘鹏颐和队员分头前往安检处和候车区寻找,最终在候车座椅上找到了王某遗落的笔记本电脑。
作为派出所执勤警务一队队长,刘鹏颐深知表率作用的重要性,工作总是干在前、冲在先。
2022年,在他的带领下,全队共抓获网逃15人,位居全所第一。“百日行动”期间,他和同事陈晨在北京南站东进站口巡视时,查获了一名被公安机关网上通缉的在逃人员张某。通过审查,张某交代,他准备乘坐高铁前往安徽,还约好了程某和刘某一同前往。随后,按照张某的指认,刘鹏颐在站区找到了程某和刘某。经查,三人均因涉嫌严重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安徽警方上网通缉。
“百日行动”后,刘鹏颐被授予个人三等功的荣誉。从警以来,他已荣获个人三等功2次,个人嘉奖4次,优秀共产党员3次。
今年除夕,刘鹏颐还将在岗位上度过。虽然不能回家陪伴家人,但和同事们并肩作战,守护团圆的万家灯火,也别有一番年味。(完)
最高法发布民法典典型案例 对“和稀泥”做法坚决说不****** 光明网北京1月12日电 (记者 孙满桃)在民法典施行两周年之际,最高人民法院今日举行新闻发布会,发布第二批人民法院贯彻实施民法典典型案例。 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民法典贯彻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兼办公室主任杨万明介绍,本批案例共16件,旨在更好地指引人民法院统一正确实施民法典,始终强调明辨是非、惩恶扬善、定分止争,对“和稀泥”的做法坚决说不。同时,发布本批案例也是为了更好地发挥司法案例的价值引领和行为导向作用,通过“小案件”讲述“大道理”,以有力量、有是非、有温度的裁判指引人民群众学习民法典、信赖民法典、运用民法典。 记者注意到,本批案例涵盖了人身权、财产权中的不同权利类型,涉及婚姻家庭生活、经济交往的不同领域,既体现了民法典对权利保护的全面性,更是人民法院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依法保障人民权益的生动实践。 例如,在马某臣、段某娥诉于某艳探望权纠纷案中,人民法院依法支持了原告探望孙女的请求,这对于保障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家庭关系,具有积极意义。 另外,本批案例聚焦人民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司法回应,突出了对自然人隐私权的保护,都是这一思路的具体体现。 例如,人民法院通过孙某燕与某通信公司某市分公司等隐私权、个人信息保护纠纷案的判决,明确电信服务企业未经用户同意多次进行电话推销的行为侵扰了私人生活安宁,侵犯了用户的隐私权,对当前群众反映强烈的电话推销问题亮明了司法态度,构筑了隐私权保护的“防火墙”。 (文图:赵筱尘 巫邓炎) [责编:天天中] 阅读剩余全文() |